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

周櫟園(亮工)《周亮工全集》

 最愛周櫟園之論詩曰:“詩以言我之情也,故我欲為則為之,我不欲為則不為。原未嘗有人勉強之,督責之,而使之必為詩也。是以《三百篇》稱心而言,不著姓名,無意於詩之傳,並無意於後人傳我之詩。嘻!此其所以為至與!今之人,欲藉此以見博學,競聲名,則誤矣!”




周亮工(1612年-1672年),字元亮減齋河南祥符開封)人。
萬曆四十年(1612年)出生,久居金陵南京)。崇禎十三年(1640年)成進士,授山東濰縣知縣,守城有功,「舉天下廉卓,行取入京師。」十七年(1644年),遷浙江道監察御史李自成破京師,投繯自殺,為家人所救。順治二年(1645年)「豫親王多鐸兵下江南,亮工詣軍門降。」入清後,任鹽法道。順治四年(1647年)擢為福建按察使,參與鎮壓福建,「建詩話樓,祀宋嚴滄浪其上,召邑諸生能詩者益日與倡和。」
善古文,宗法唐宋八大家,推崇嚴羽詩論。魏禧稱:「博及群書而未嘗好徵引故實以自侈其富,……每命一文,必深思力索,戛戛乎務去其陳言習見而皆衷於理義,無詭僻矯激之辭以驚世駭俗,其正也如是。」[1]康熙八年漕運總督帥顏保劾亮工縱役侵扣諸款,遇赦得釋。晚年有焚書之舉。康熙十一年(1672年)卒。《清史列傳》列入貳臣傳。撰有《賴古堂全集》24卷。


近年有18冊的
 周亮工著,朱天曙編校,《周亮工全集》,南京:鳳凰出版社,2008年。

周亮工是明清之際的著名文人、學者、書法家、藝術鑒藏家,博涉多通,著述閎富,然自清代康熙以來,未有學者對其著作作全面整理和研究。《周亮工全集》首次 對周亮工著作進行全面編校整理和研究,歷時六年。全書由正文、補編、序跋、傳記、集評、年表組成。正文為周亮工著述,包括《賴古堂集》、《因樹屋書影》、 《讀畫錄》、《印人傳》等著作十六種;補編收錄《賴古堂集》所未收詩、序跋、祭文、傳、書、案牘等內容以及周亮工相關文獻四種;傳記編收錄兩個部分,一為 周亮工傳記資料,包括墓誌銘、行狀以及各類傳記彙編,另一部分為有關周亮工的史料輯錄。序跋編收錄他人為周亮工及其著作所撰序、跋、題記等;集評編分綜 論、詩文、著作、藝術四個部分,選擇了不同時期學者對其人其著的評論。年表收錄周亮工生平簡要行跡。全集總目按詩文、筆記、編訂的順序排列,每部著作的內 容、著錄、版本等情況在前言中說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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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重修 櫟園先生祠堂記

順治二年乙酉,前明背約羈使臣。王師南伐破淮揚,席捲而下,草昧廓清,東南底定。當是時,櫟園周公以侍御史授外任,轉運兩淮鹽法,旋改海防兵備。公儲峙軍實,綏靖頑民。不逾年,揚之人商賈者復其業,耕鑿者寧其家,又能曲護其士夫,贖俘擄,掩殘骸,宣布天子之德威。 

濱海千里,得以安生浹化,若赤子之於父母。去之日,其民建祠於揚而祝頌之,所以報德禮也。康熙乙酉年,公之仲子以奉政大夫同知揚州府事,親奉俎豆以祭。歲丁亥,揚人復為重新其宇。世好,囑為記。

謹按《府志》,公之政跡,形之聲詩碑版者,文獻已詳矣。考公之編年,其迴翔內外出處之大概,見諸章奏詞翰者,亦彰明較著矣。余何敢以陳爛巫祝之辭污公之明聽哉!


嘗讀東坡《潮州昌黎廟碑》,世稱發端兩語能盡其生平,在當時尚有不以為然者,及後世輒以為確然不可易。蓋世逾遠則論始定。後之仰昌黎若孔子,宜也。又曰:誠能開衡山之雲,而不能回主之惑;能馴鱷魚之暴,而不能弭小人之謗;能信於南海之民,廟食百世,而不能使其身一日安於朝廷之上。 

嗚呼!此三語蓋東坡之所深悲,而亦古今達士之通病也。自公視之,殆庶幾婁之歟!公之好士,一藝之精必獎進之;撝謙揖讓,解衣推食,雖富貴與顛沛不少變。其為文不獵古,不比今,不闌入二氏,抉破藩籬,自適其意。其發於政事,屢躓屢興,剛直自礪,始終未嘗憊。所謂名世應運而起,如公者蓋不能一二見也。 

余卯角侍先司空於江寧,時公方監察十府糧儲,與先司空交最善,以通家子,常抱置膝上,命背誦古文,為之指摘其句讀,今相去四十年。予繼任織部,親拜公墓,今與燕客復同宦是邦,是可喜也。因是而為之記。
參考文獻:《楝亭集箋注》,北京圖書館出版社, 2007 ,583-584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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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周櫟園奇緣記
 
  (清)徐忠以齋 撰
河南周櫟園先生亮工為滁牧,蒞任時州民共觀之。以公少年科第,貌秀雅,咸嘖嘖稱羨。官署前有銀工錢氏女者,年及笄矣。生而美麗,性聰慧柔和,素自負,不肯偶俗流。一見公,心動焉,退而臥不起。母疑其疾也,問女何苦,女曰:“兒之苦,母所不能解也。”母訝之,走語父。父致詢,女不言,與之食,不食,如是日餘。錢獨女無子,夫婦愛憐甚,百計誘之,言曰:“女自念惟一死耳”。因墮淚雲:“天生我貌,复少假之才,即當生我名族中,縱不得作顯者婦,不失為士人妻。今不幸父業賤,以類為偶,逆計異時所適,不出一銀工而止。”曰:“然則兒何欲?”女曰:“兒不言亦死,言亦死,兒欲得事人如新牧周公品貌科第者。”父曰:“痴妮子,彼赫奕若此,寧尚無婦,縱未有婦,肯婿汝家耶。”曰:“兒豈不自揣,第得為侍妾,死不恨。”父曰:“小兒女,全不曉功令,渠為民父母,敢妾治下女乎?”女遂不言不食如故,竟成疾。父母憂甚,延醫葛生理焉。葛為滁國士,應酬官衙,得出入於周公所。視女無他疾,惟中懷鬱結耳。父母不能諱,語之故。葛素有俠腸,曰:“小姑毋自苦,吾且設策為汝媒,倘有天緣,幸而成不可知。宜自愛,勿使憔悴。”女遽起,叩頭謝。居數日,公延生入視脈。生按視良久,狀出神,似別有所思者。公曰:“吾食飲日稍減,無恙乎?”生不答,他視而笑,公復云,生終不答,笑自若。公怒曰:“汝目中無我耶?胡語汝,若不聞?”生請罪,曰:“某見公,不覺觸一事,殊可笑。故失對。”因問:“何事,可共聞乎?”生故不敢言。公雲:“第言之,何害?”曰:“公勿責也。署之前有錢氏女者。”既言复止。公問:“錢女若何”曰:“曩者見公之玉貌,且耳熟公少年科第,才出群,女自負素有姿,工女紅,頗知書,誓必人如公者始事之,為妾不辭。又度勢萬不能,將餓以死。生哀其志,悲其遇,而嗤其妄也,是以笑耳。”公曰:“世有女子憐才若此者乎?情不可負也。今與君約,明晨吾當出謁客,君語彼,倚門俾我見,果適我意,我微作首肯狀以定情,當曲成之,不可則速已。”生語女,女自信曰:“吾事必諧矣。”晨起,略事櫛沐,裙布釵荊。公於輿望之,不禁首肯者三,眾不覺也,女郎入。公歸,思所以動夫人者,曰“世間不虞之譽,有出人意外者,吾與卿抵此未久,外間何所聞,乃有銀工女某者,謂夫人大家女,賢淑世無比,彼不幸為小家子,未嫻教誨,若得朝夕侍夫人,學閨範,雖為婢,有榮焉。是不亦痴乎?奚所慕而若是。”夫人曰:“甯有此耶?”公曰:“我何由知,醫生某笑其女,為我述之云爾也。”夫人召生,叩其詳。公已預白生,生即宛轉曲為之詞以悅夫人。夫人曰:“有志女子也。顧其貌如何?”則以中材對。夫人曰:“吾為取之,成若志。”公佯斥之曰:“君謬甚,獨不畏物議,玷官箴耶。”夫人曰:“吾籌之詳矣,自有處。 ”即託以治首飾,呼錢入,畀之百金,與訂婚。令徙南都,無處吾境。居久之,公當詣省,夫人出釵鉺幣帛之屬,使往娶焉。既成婚,公入房,女卻曰:“妾願執箕帚,今得侍大人,何幸!第未謁夫人,不敢奉衾枕。”公愛其有禮,勿強也。洎歸,見夫人,公以前言告,夫人喜。是夕公入室,女又推曰:“大人遠歸,夜宿夫人所,妾不敢當夕。”公悵然而去,夫人聞益喜,手秉燭送公來曰:“妹尊我,意甚善,吾已具知之。今夕佳夕,無負吉期,此吾命也。”女乃從,自此女奉公與夫人,如婦事舅姑,惟謙益自下,事必諮禀而後行。坐不敢共,走不敢偕,飲食則食夫人之餘者,曰:“妾心敬慕夫人,夫人所餘,食之若更有味也。”夫人乃愛之甚於公。公小有齟齬,夫人必慍曰:“人舍父母而來事公,且其德性如此,公尚有不足耶。”嫡庶相處若姊妹,歡然無間言,各生二子。後公官成,既老,夫人子歸河南,錢氏之子寄居於滁,至今子孫家焉。此滁人駱遇安舟中,為余詳言之也。
〖貧家小女縱有才色,然以資格所限,卒為庸夫偶者,何可勝數。古語云:“紅顏薄命”,不誣也。錢氏恃才色,而妄希貴遊,矢願既堅,癡情終遂,可謂有志者,事竟成。至若委曲周全,溫柔和順,使公與夫人絕愛憐之,是其才更有足多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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